① 主体真实、资质齐全。存续 12 年,实缴 8,600 万元,一般纳税人,参保 2,140 人,高新技术企业 + 创新型中小企业 + 省级专精特新。
② 无硬风险,仅软摩擦。20 类硬风险(失信/被执行/限高/破产/处罚/欠税等)全部未发现;裁判文书 5 条为买卖合同纠纷程序性裁定,其中标注为“被告”2 条,判赔金额合计 28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
③ 治理结构分散。三名自然人各 30%,法人股东 10%,实控人表决权 40% —— 需在合同中锁定有权签约人及股东会决议。
1. 合同侧:加入实际控制人个人连带保证;单笔超 100 万元追加股东会决议与用章审批单。
2. 资金侧:预付比例控制在 30% 以内,尾款与验收挂钩;走对公账户(已核验建行盘龙支行账户)。
3. 复核侧:3 条需人工核实项——诉讼标的金额、对外投资 10 家的实际出资进度、商标 186 件的有效状态。
在签合同、付预付款、给账期、做联合体投标之前,需要评估目标企业的主体真实性、治理结构、资金投向与履约信用。本报告按主体、股权、投资、司法、合规、税务、知产、关联等维度组织,每一维度均对应可核验的公开数据源。
| 维度 | 权重 | 考察内容 | 数据维度 |
|---|---|---|---|
| 工商信用 | 15% | 存续状态、成立年限、实缴资本、经营异常、吊销记录 | 工商照面 / 经营异常 |
| 股权治理 | 15% | 股权集中度、实控人认定、代持迹象、频繁变更 | 股东 / 实控人 / 变更 |
| 司法履约 | 25% | 失信、被执行、限高、裁判文书、破产重整、股权冻结 | 司法公开数据 |
| 经营合规 | 20% | 行政处罚、严重违法、经营异常、动抵押、清算、抽查 | 合规公开数据 |
| 税务健康 | 15% | 纳税信用等级、欠税、税务违法、非正常户 | 税务公开数据 |
| 创新与资产 | 10% | 商标/专利/软著、高新与专精特新资质、许可 | 知产 4 类 + 行政许可 |
| 综合分 | 风险分层 | 统一处置口径 |
|---|---|---|
| 85 - 100 | 低风险 | 可按常规流程合作,建议年度复评 |
| 70 - 84 | 较低风险 | 可合作,需附加保护性合同条款 |
| 55 - 69 | 中等风险 | 缩量合作 + 担保或增信措施 |
| 35 - 54 | 较高风险 | 暂缓合作,专项尽调后再评估 |
| < 35 | 高风险 | 不建议合作 |
注:加权构成段长按《风险评分制度 V1.0》权重绘制;标尺色带按真实分界宽度(非等分)绘制,落点为本次综合分。
| 企业名称 | 云南澜屿茶业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100MA5T7XQ9C |
| 登记状态 | 存续 | 法定代表人 | 周砚清(兼执行董事、经理) |
| 注册资本 | 8,600 万元 | 纳税人资质 | 一般纳税人 |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 ·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 成立日期 | 2014-08-26 |
| 注册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 128 号 | 参保人数 | 2,140 人 |
| 官网 / 邮箱 | www.yunlanyu.com / contact@yunlanyu.com | 企业标签 | 高新技术企业 · 创新型中小企业 |
| 主营产品 | 茶叶及相关制品、绿茶、白茶、红茶、普洱茶、冷萃茶液、茶食品 | 专精特新 |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品牌策划 | 存续年限 | 12 年 |
四项交叉验证一致(工商登记 / 网站备案 / 对公账户 / 地理坐标),主体真实、非空壳。实缴资本与注册资本 100% 匹配,且成立 12 年保持存续,属于“老主体、重资产”类型,履约基础扎实。
|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 | 备注 |
|---|---|---|---|---|
| 周砚清 | 自然人股东 | 30.00% | 2,580 万元 | 受益所有人(穿透 30%) |
| 尹知衡 | 自然人股东 | 30.00% | 2,580 万元 | 实际控制人(穿透受益 34.6154%,表决权 40%) |
| 祁远山 | 自然人股东 | 30.00% | 2,580 万元 | 受益所有人(穿透 30.3846%) |
| 云南澜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法人 | 10.00% | 860 万元 | 关联法人,同集团 |
最终受益比例 34.6154%,控制表决权 40%,非绝对控股
认定依据:穿透直接与间接持股,识别为单一最大表决权主体,但未超过 50%。
尹知衡 34.62% · 祁远山 30.38% · 尹知行 30.00%
三名自然人合计穿透受益约 95%,剩余 5% 由法人股东上层持有 —— 家族型控制结构。
三名自然人股东持股均等(30/30/30),无单一绝对控股;实控人尹知衡穿透受益 34.62%、表决权 40%,重大事项需多方一致——签约时应确认“谁有权代表公司签字”。
| 姓名 | 职务 | 关联角色 | 说明 |
|---|---|---|---|
| 周砚清 | 执行董事、经理 | 法定代表人 | 对外签约主体 |
| 何素云 | 监事 | 监事 | 任监事 6 年 |
| 尹知衡 | 股东(未任登记职务) | 实际控制人 | 表决权 40% |
法定代表人为周砚清(执行董事兼经理),对外签约的法定代表人是她;但重大事项(对外担保、重大投资、股权处置)依公司章程通常需股东会决议, 而三名自然人股东持股均等、实控人仅 40%,因此“法人签字”不等于“公司必然认账”。建议:超过一定金额的合同,要求附股东会决议或全体股东签字的授权书。
共 10 家对外投资(均为存续)+ 分支机构 0 家(专项扫描未发现),覆盖茶叶种植加工、文旅、食品、传媒等板块。集团投资图谱如下(虚框为闽北茶产区同址同法人关联集群):
虚框:闽北茶产区同址 · 同法人关联集群(4 家,2025-01 隔日密集设立) · 注:持股比例为认缴口径;10 家被投企业全部存续,无经营异常。
集团内成员企业间存在较多关联交易可能,需在合同中明确交易主体,避免“签约主体 ≠ 实际履约主体”。
2024-2026 年在云南连续布局 3 家,扩张节奏偏快,需关注资金链与新设主体实缴进度。
本章对第四章所列 10 家对外投资企业,逐家调取工商画像(多源公开工商数据,实测于 2026-10-22)。目的是把"集团版图"下沉到"每个被投主体到底干不干净、有没有雷"。
| 被投 / 关联企业 | 持股 | 认缴 | 成立 | 状态 |
|---|---|---|---|---|
| 云南澜屿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茶食品深加工(冷泡茶、浓缩茶饮) | 2016-07-06 | 存续 |
| 云南澜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00% | 原料集采、仓储物流 | 2015-03-18 | 存续 |
| 昆明栖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70% | 品牌内容与直播电商代运营 | 2016-07-06 | 存续 |
| 楚雄彝山好物供应链有限公司 | 55% | 产地前置仓、区域分销 | 2015-03-18 | 存续 |
| 云南澜屿新零售发展有限公司 | 100% | 连锁门店运营(省内 92 家直营) | 2016-07-06 | 存续 |
| 普洱润泽茶山种植专业合作社 | 20% | 茶园种植与初制(联营) | 2015-03-18 | 存续 |
| 保山云岭茶业有限公司 | 80% | 初制加工、拼配工厂 | 2016-07-06 | 存续 |
| 云南澜屿冷萃食品有限公司 | 100% | 冷萃与即饮生产线 | 2015-03-18 | 存续 |
| 昆明滇池农业合作社(有限合伙) | 51% | 员工与茶农持股平台 | 2016-07-06 | 存续 |
| 西双版纳勐海茶业有限公司 | 60% | 普洱茶基地与初制所 | 2015-03-18 | 存续 |
以上 9 类为“一票否决级”风险,未发现意味着不存在已生效的强制执行、无公开债务违约记录。这是“低风险”分层的核心依据之一。
| 案号 | 案由 | 诉讼地位 | 裁判日期 | 结果摘要 |
|---|---|---|---|---|
| (2024)云0302民初12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 2024-06-18 | 判令对方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86.4 万元 |
| (2024)云0302民初14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 2024-09-05 | 调解结案,对方支付 42.8 万元 |
| (2025)云0103民初07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被告 | 2025-03-21 | 调解结案,支付 18.6 万元 |
| (2023)云0302民初211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 2023-11-09 | 判决已履行完毕 |
| (2025)云0103民初19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被告 | 2025-05-27 | 调解结案,支付 9.4 万元 |
本报告司法数据来自裁判文书公开库与失信/被执行/限高专项公开数据,能覆盖已公开、已生效的案件; 但不能覆盖:① 未公开的调解书与仲裁裁决;② 立案未开庭的在审案件;③ 法院外的商业纠纷。 若交易金额重大,建议追加“合同签订前 30 日内”的重新核验(司法类数据 TTL 建议 7 天,本报告已按此口径标注数据截止日)。
| 许可文书号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 | 发证机关 |
|---|---|---|---|
| 云市监许字〔2026〕第 0416 号 | 固体饮料、茶叶、茶制品、调味茶、代用茶 | 2026-03 至 2031-03 | 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JY1530100XXXXXX | 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 | 2025-06 至 2030-06 | 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云林地许〔2026〕118 号 | 林地使用许可 | 2026-01 至 2028-12 |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
| 5301022025XXXXXX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2025-11 至 2026-11 | 昆明市盘龙区住建局 |
| 其余 16 项:食品生产许可延续、排污登记、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等 | — | 均在有效期 | 各主管机关 |
| 合计 20 项 | 行政许可 20 项在册 | — | 全部有效 |
12 年累计 31 条变更,其中 2023-04-20 集中发生投资人变更(原股东程彩珠退出)、章程备案、经营期限由固定期限改为长期。 其余多为地址、联系电话、经营范围等常规变更。无频繁更名、无跨行业大幅改行,经营连续性良好。
| 年度 | 等级 | 评定机关 | 说明 |
|---|---|---|---|
| 2025 | A 级 |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电子税务局 | 最高等级 |
| 2024 | A 级 |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电子税务局 | 连续 |
| 2023 | A 级 |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电子税务局 | 连续 |
| 2022 | A 级 |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电子税务局 | 连续 |
| 2021 / 2020 / 2019 / 2017 | A 级 |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电子税务局 | 共 8 个年度记录,全部为 A = 连续 8 年 A 级 |
| 类别 | 数量 | 说明与判断 |
|---|---|---|
| 商标 | 186 | 品牌矩阵较宽,覆盖茶与茶食品多品类;需注意:防御性商标占三成,实际使用占比需核实 |
| 专利 | 11 | 以冷萃工艺、拼配控制与包装设备类为主,支撑“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
| 软件著作权 | 6 | 覆盖溯源防伪、加盟结算与仓储系统,数字化程度高于同规模同行 |
| 资质荣誉 | 9 项 | 国家级 2 项:高新技术企业(2025)、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025);省级 3 项、市级 4 项等,明细见下 |
| 资质认证 | 18 项 | ISO 三体系 5 张有效、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排污登记等(专用资质接口实测) |
“高新技术企业 + 创新型中小企业”双资质,需要满足研发投入占比、研发人员占比、知识产权数量等硬指标,且需定期复审 —— 资质本身构成一种“第三方背书”:说明企业有真实研发活动,不是纯贸易/贴牌公司。叠加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与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龙头认定,背书强度在同规模制造企业中少见。对采购方而言,其产品有差异化基础,OEM/定制开发的可行性较高。
前八章是“数据陈述”,本章是“数据怎么说”。AI 模块不产生新数据,只做四件事:归纳、排序、解释、给建议。
三名自然人 30/30/30,实控人表决权 40%,登记高管仅 2 人。若发生股东分歧,可能出现“法人签了字、公司主张无效”的情形。
2024-2026 年在云南新设 3 家主体,认缴合计约 8,750 万元,而母公司实缴 8,600 万元。 认缴不等于实缴,若新设主体资金依赖母公司,可能挤占其现金流。
5 条文书集中于昆明盘龙同一批买卖合同纠纷,公司既当原告也当被告,无判赔金额。 说明其结算流程曾出现争议。
连续多年 A 级纳税信用 + 零行政处罚 + 20 项许可在有效期,在食品行业里属于“干净主体”。 这条正向信号的权重应当高于司法侧的软摩擦,是本报告定为低风险分层的主要依据。
| 合作场景 | 建议 | 配套风控动作 |
|---|---|---|
| 常规采购(≤100 万) | 可直接合作 | 走对公账户,合同留痕,验收单签章 |
| 大额采购(100-500 万) | 加条款合作 | 分期付款与验收挂钩,增加担保与违约条款 |
| 预付/账期(>500 万) | 需增信 | 预付比例控制 30% 以内,尾款验收后付,办理应收账款质押 |
| 联合体投标/股权合作 | 需专项尽调 | 穿透实际控制人与关联方,核验联合体协议与连带责任条款 |
| 渠道加盟 / 区域代理 | 需专项尽调 | 核验加盟体系、单店闭店率与区域收入集中度 |
以下维度均来自依法公开渠道,不涉及企业授权或财税系统;数据暂缺时如实标注,不以推测填充。
| 荣誉 / 认定名称 | 级别 | 年份 | 发布单位 |
|---|---|---|---|
| 高新技术企业 | 国家级 | 2025 | 科技主管部门 |
|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 国家级 | 2025 | 知识产权主管部门 |
| 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 省级 | 2024 | 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
|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 省级 | 2025 | 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创新型中小企业 | 省级 | 2025 | 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
| 中国茶产业创新发展联盟 年度创新奖 | 国家级(协会) | 2024 | 中国茶产业创新发展联盟 |
| 智能工厂 · 数字化车间培育名单 | 市级 | 2025 | 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
| 绿色食品认证(茶叶类产品) | 产品级 | 2025 | 绿色食品认证机构 |
本维度覆盖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等科技资质认定与政府荣誉(以主管部门认定公示为准,按企业实际认定情况呈现;该企业暂无创新型中小企业、瞪羚企业认定记录)。
本报告全部数据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依法公开渠道及第三方商业数据库,数据采集日期已在封面标注。报告不对数据原始真实性做独立审计,数据准确性以数据源官方记录为准。
本报告仅供委托方在商业合作风险评估中内部参考,不得用于以下用途:① 作为信用评级或资信证明向第三方出示;② 作为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中的证据;③ 公开发布或用于贬损、诋毁目标企业的目的;④ 任何投资决策、信贷审批的单一依据。
报告仅陈述可公开核验的事实,不含任何未经证实的推断(如"疑似空壳""疑似串标""疑似转移资产"),亦不就目标企业及其人员的品行、动机作任何评价。
公开数据存在更新滞后:工商类 T+0、风险/司法类建议 7 天内、标讯实时但录入有延迟。报告“未发现”仅代表数据截止时点的公开数据中未发现,不等于绝对没有;此后企业信息发生变动的,以企业实际信息及官方登记信息为准。重大交易建议在签约前 7 日内重新核验。
本报告仅使用已依法公开的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及任职信息,不含非公开个人信息;对自然人股东/高管仅展示其公开登记身份与持股关系,不做背景调查或隐私挖掘。
因数据源更新滞后、企业未公示、数据异常或不可抗力导致的信息偏差,报告出具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商业决策损失。委托方应结合现场尽调、专业意见与自身判断综合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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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 | 云南澜屿茶业有限公司 |
| 提取码 | SAMPLE |
| 访问时间 | 2026-10-22 10:00 |
| 访问 IP | 203.0.113.66 |